測考制度
1. 考試
一年級 | 上學期不設考試,以進展性評估跟進學生的學習進度。 下學期設兩次考試,升級及所有獎學金以下學期考試成績為依據。 |
二至六年級 | 全學年分上、下學期,每學期設兩次考試。 |
2. 每學期的期中試及期考之佔分比重:
一年級下學期、二至五年級:
期中試 | 期考 | 合共 |
40% | 60% | 100% |
六年級:
期中試(呈分試) | 期考 | 合共 |
60% | 40% | 100% |
3. 考試、默書、常識科專題設計及各科平時分的安排
一年級下學期、二至六年級學生平日的中、英文默書成績、常識科的專題設計、音樂科的課堂表現、視藝科的課堂作品及三至六年級的中文作文成績均會計算於考試成績內,各科的佔分比重如下:
| 校內成績 | 呈分試 | |
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 | 三至六年級 | 五及六年級 | |
中文科平時分佔整體成績的: | 6% | 11% | 15% |
英文科平時分佔整體成績的: | 6% | 10% | |
常識科專題設計佔整體成績的: | 6% | 10% | |
音樂科平時分佔整體成績的: | 10% | 10% | |
視藝科平時分佔整體成績的: | 100% | 100% |